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灾祸防护设备,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经检测不合格的,应期限予以整改,防雷设备运用单位或许个人应当主动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设备检测组织进行定时检测,发现的防雷设备隐患,应当依照检测组织出具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做好防雷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从事防雷设备检测活动的单位,依法取得防雷设备检测资质,省外防雷检测组织经山东省气候局登记并公示,严禁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严格执行防雷技能规范,防雷设备检测陈述的真实性。若在检测中发现雷电灾祸事故隐患的,应及时通知托付单位,并向当地气候主管组织陈述。